关于举行全国化学教育硕士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
大学化学学院:
为提高化学教育硕士的教学技能水平,使他们成为全国化学教学改革的骨干,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的学术带头人,全国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经研究决定,于2007年举行全国化学教育硕士教学技能大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参赛资格
凡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化学教育硕士,均可参赛。
二、 参赛项目
1. 说课
从高中化学教材中任选一课时的内容,用15分钟时间,结合多媒体课件,用语言表达自己对课程的理解和教学过程的设计。
2. 课堂教学设计
从高中化学教材中任选一课时的内容,按照新课程理念进行课堂教学设计(包括教学目标、教学内容、教学过程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)。
3. 论文
撰写与新课标、新教材以及课堂教学改革相关的3000—5000字的论文。
说明:(1)每人可从上述三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评比,也可参加两项,但必须包括“说课”。
(2)凡进入新课程改革使用新教材的省(市、自治区),说课与课堂教学设计的内容均应从新教材中选取,其他省(市、自治区)可从根据教学大纲编写的现行教材中选取。
三、 评比办法
本次大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。
1. 初赛
各省(市、自治区)设分赛区,由该赛区内的部属师范大学或招收化学教育硕士最早、人数最多的学校负责组织评选,从三项中各推选出40%参加全国复赛,各省(市、自治区)应于8月31日以前将初赛结果及推荐参加全国三项复赛的名单与相关资料(说课的文字稿、课堂教学设计、论文)的电子稿和7份文字稿,寄交江西师范大学(联系人及方式见下表)。
2. 复赛
2007年10月19日至22日在南昌市江西师范大学举行全国化学教育硕士教学技能评比大会。参加“说课”复评的选手在现场展示,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审。“课堂教学设计”和“论文”在会前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在大会交流,并进入大会资料汇编。
四、 奖励办法
1. 三项评比在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均设一、二等奖,成绩显著者可获特等奖。一、二等奖的比例约为40%、60%。
2. 凡学员参赛率高、一等奖获得率也高的导师,可获“优秀指导教师”奖。
3. 凡能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本次活动、参赛率高,且一等奖获得率也高的单位,可获“优秀组织”奖。
4. 初赛和复赛各项获奖者,均由中国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颁发证书。
五、 经费
1. 参加评比的每人每项交纳参评费100元。
2. 参加南昌评比大会的代表(含参评人员),食宿及差旅费自理,每人交纳会务费450元。
六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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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联系电话 |
电子邮箱 |
单位 |
通讯地址 |
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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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永红 |
0791-8120852
13803505826 |
hxedmds@163.com |
江西师范大学
研究生院 |
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|
3300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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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建文 |
0791-8120380
13767157606 |
hxedmds@163.com |
江西师范大学
化学化工学院 |
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|
330022 |
备注:收到通知请回复至:hxedmds@163.com
另注: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的教育硕士(包括已毕业和在读的)如果参赛,请与胡久华老师联系:13671210200;首都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的教育硕士如果参赛,请与朱若华老师或董素静老师联系:010-68902249,13501240988。
全国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教师教育研究中心
(代章)2007年6月6日 |